活動回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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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教育廣播電臺「母語說故事比賽」

一、 活動緣起:為推動國家語言發展及響應世界母語日,推廣母語文化,期待以平易近人的說故事方式,鼓勵民眾使用母語溝通與表達,同時強調共學母語,邀請孩童及其家庭成員一起說母語。

二、   辦理單位

(一)    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    主辦單位:國立教育廣播電臺。

(三)    協辦單位:花蓮縣花蓮故事協會。

三、   比賽地點:國立教育廣播電臺花蓮分臺活動中心(花蓮市東興路457號)。

四、   參加對象及名額:國小高年級學生及其家庭成員,限 20 組(家庭成員可為親子、祖孫或手足,每組1-3人,以國小學童為代表人)。

五、   比賽時間:

(一)    報到:112年2月25日(星期六),上午9時至9時30分開放參賽者報到,請攜帶代表人證件(健保卡或戶籍謄本、戶口名簿))以供查驗身份。

(二)    彩排走位:112年2月25日(星期六),上午9時至9時40分開放參賽者彩排走位,每組限時1分鐘。

(三)    正式比賽:112年2月25日(星期六),上午9時50分開幕,10時比賽正式開始。

六、   比賽題材與使用語言:

(一)    題材不限,由參賽者自選故事主題。

(二)    使用語言為閩南語、客家語或原住民語,至少需達30%以上(所占比重酌列評分項目)。

(三)    參賽者無論使用何種語言,皆須提供「中文」故事文稿(紙本或電子檔皆可),供評審理解故事內容。

七、   報名方式:

(一)    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12年2月17日(星期五)下午5點前,至本臺官網報名系統報名(網址:https://event.ner.gov.tw/)。主辦單位將於24小時內寄發確認信,收到確認信,即完成報名。

(二)    本次賽事依報名時間順序錄取參賽資格,額滿即停止開放報名。

(三)    完成報名後,請將參賽故事「中文」文稿電子檔提前寄至本臺花蓮分臺鄭先生(郵件地址:verysuperlong@ner.gov.tw),並註明參賽者姓名與故事主題,或於比賽當日報到時繳交紙本予現場工作人員。

八、   出場順序決定:112年2月20日(星期一)中午12時進行出場順序抽籤,並於「教育電臺花蓮分臺」粉絲專頁直播抽籤過程,結果將公告於粉絲專頁(網址:https://www.facebook.com/profile.php?id=100087555464044)。

九、   評審標準:

項次

評審項目

配分比重(100%)

1

聲音表情

50%

2

演繹流暢度

30%

3

儀態、臺風

10%

4

使用母語比例

10%

備註:

  1. 比賽時間以4分鐘為限,超過4分鐘或不足3分30秒時,每30秒扣總分1分,未足30秒,以30秒計算。
  2. 道具、服裝不列入評分標準。
  3. 與家庭成員合作完成參賽者,總分加2分。
  4. 總分同分時,依各評審項目配分比重大小為比較順序,比重較大的評審項目得分高者之序位為先。

十、   比賽規則

(一)    比賽時間說明:

  1. 比賽以4分鐘為限,計時員於參賽者發出第一個聲音開始計時。3分半按鈴一次、4分按鈴二次,4分半按三次,若尚未講完須立即結束。
  2. 超過4分鐘或不足3分30秒,每30秒扣總分1分,未足30秒,以30秒計算。

(二)    各組參賽者必須於112年2月25日(星期六)上午9時50分前完成報到,逾時視同棄權。

(三)    參賽者請全程佩戴號碼牌,以玆辨別。

(四)    比賽當天唱名 3 次不到者,以棄權論。

(五)    比賽現場不得使用麥克風。

(六)    比賽過程可以使用道具,惟以參賽者雙手可持,並能同時攜帶上下臺者為限。

(七)    參賽選手完成報名後,視同同意將影音、影像、著作及肖像權提供予主辦單位運用於本臺活動行銷與成果紀錄及相關用途。

十一、  獎勵辦法:

(一)    第一名1組,致贈獎狀與3,500元圖書禮券或等值禮品。

(二)    第二名1組,致贈獎狀與2,500元圖書禮券或等值禮品。

(三)    第三名1組,致贈獎狀與2,000元圖書禮券或等值禮品。

(四)    佳作2組,致贈獎狀與1000元圖書禮券或等值禮品。

(五)    本臺亦將擇優邀請參與本分臺節目錄音。

十二、  聯絡人:花蓮分臺助理編輯 鄭仲恩先生,電話:03-8225625轉820。

出場次序公告

出場次序

參賽者代表姓名

故事主題

1

蔡○晞

愛吃青菜的鱷魚

2

游○芸

蟾蜍愛去選美

3

陳  ○

螞蟻報恩的故事

4

蔡○諻

太魯閣傳統故事

5

陳○勛

聽我說過年

6

林○媛

天穿日

7

嚴○瑀

動物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