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動緣起
配合「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111年至115年),國立教育廣播電臺(下稱本臺)積極製播相關節目並辦理文化體驗活動。為深化國家語言發展,打造日常學習環境,爰結合本臺對外推廣重要平臺-聲音故事館與各分臺資源,規劃辦理「臺灣台語小小導覽員體驗營」,期結合電臺展覽與語言學習資源,扎根國家語言(臺灣台語)教育基礎。
二、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國立教育廣播電臺
三、 活動說明
(一)活動對象:暑假後升國小5-6年級在學學生。因活動多數時間以臺灣台語進行,招收以對臺灣台語有興趣且能以臺灣台語簡單對話者為主,請自行評估後再行報名。
(二)報名時間:好多人還來不及報名就截止了,所以延長報名期限,臺北場次及彰化場次報名至7月26日,高雄場次及臺東場次報名至8月3日,要把握時間喔。
(三)報名方式:請於本臺官方網站或粉絲團連結活動報名網站,一律採線上報名,本活動不收取費用。
(四)錄取方式及公告時間:報名人數超過每場次活動名額時,將以亂數抽籤方式抽出正取及備取名額,名單預計於115年7月21日前於本臺官網及活動網站公告。正取人員請務必留意電話通知,經過本臺人員電話確認完成資料提供後始得參與活動,如正取人員不克參與則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四、場次時間與活動內容(活動場次-活動日期-招收人數-活動地點)
臺北場-115.7.31(五)-25人-國立教育廣播電臺臺北總臺(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45號)
彰化場-115.7.31(五)-25人-國立教育廣播電臺彰化分臺(彰化市虎崗路5-1號)
高雄場-115.8.14(五)-20人-國立教育廣播電臺高雄分臺(高雄市前鎮區廣東三街380號)
(活動即將辦理,停止報名)花蓮場-115.7.28(二)-20人-國立教育廣播電臺花蓮分臺(花蓮市東興路457號)
臺東場-115.8.14(五)-20人-國立教育廣播電臺臺東分臺(臺東市馬亨亨大道135號)
五、各場次課程內容
(一)臺北總臺115.7.31(五)課程內容如下:
09:30-09:50 報到
09:50-10:00 始業式
10:00-11:30 認識聲音故事館與導覽技巧
11:30-13:00 午餐與休息
13:00-14:00 臺灣台語導覽教學與分組練習(全臺灣台語授課)
14:00-15:00 分組練習與試講、講師個別回饋(全臺灣台語授課)
15:00-16:00 成果發表(對外開放,家長可一同參與)
16:00-16:30 講評回饋與頒發證書
(二)彰化分臺115.7.31(五)課程內容如下:
09:30-09:50 報到
09:50-10:00 始業式
10:00-10:50 電臺參訪
10:50-11:00 休息
11:00-12:00 導覽技巧
11:30-13:00 午餐與休息
13:00-14:00 臺灣台語導覽教學與分組練習
14:00-15:00 分組試講、講師個別回饋
15:00-16:00 成果發表(對外開放,家長可一同參與)
16:00-16:30 講評回饋與頒發證書
(三)高雄分臺115.8.14(五)課程內容如下:
09:30-09:50 報到
09:50-10:00 始業式
10:00-11:00 認識麥寶電波
11:00-12:00 認識廣播電臺與導覽技巧
11:30-13:00 午餐與休息
13:00-14:00 臺灣台語教學與聲音表情
14:00-14:10 休息
14:10-15:00 臺灣台語導覽分組練習
15:00-16:00 試講、講師個別回饋與撰寫活動心得
16:00-16:30 小小解說員成果發表(對外開放)講評回饋、學員心得分享與頒發證書
(活動即將辦理,停止報名)(四)花蓮分臺115.7.28(二)課程內容如下:
09:30-09:50 報到
09:50-10:00 始業式
10:00-11:00 導覽認識教育電臺(花蓮分臺)、廣播體驗與導覽
11:00-12:00 花蓮文化創意產業園區與繪本故事屋(國家級閱讀示範基地)導覽
11:30-13:00 午餐與休息
13:00-14:00 臺灣台語導覽教學與分組練習
14:00-15:00 分組練習與試講、講師個別回饋
15:00-16:00 小小解說員成果發表(對外開放)
16:00-16:30 講評回饋與頒發證書
(五)臺東分臺115.8.14(五)課程內容如下:
09:30-09:50 報到
09:50-10:00 始業式
10:00-11:30 認識臺東分臺、廣播聲音表情
11:30-13:00 午餐與休息
13:00-14:30 臺灣台語導覽技巧教學
14:30-15:30 分組練習與試講、講師個別回饋
15:30-16:00 小小解說員成果發表
16:00-16:30 講評回饋與頒發證書
六、活動回饋
(一)為鼓勵學生積極參與學習,全程參與之學員由本臺頒發結業證書,並頒贈具臺灣台語特色之活動推廣品,以為鼓勵。
(二)獲頒結業證書且表現優異之學員將列入本臺辦理相關活動小小導覽員或主播之優先邀請名單,並經家長及當事人同意者,列為未來相關培訓或體驗活動之優先邀請對象。
(三)全程參與之學員可登錄文化部「培育台語家庭計畫」集點課程。
七、注意事項
(一)臺內空間有限且有眾多器材及展品,互動體驗時須聽從指示,以免損壞設施,如不聽指示及勸阻致展品設施損壞應負修復與賠償責任。
(二)活動進行期間將會進行錄音、錄影、攝影,以利後續活動成果、花絮製作與新聞發布使用。
(三)為維護環境,請自備環保餐具與水壺,共同為保護環境盡一份力。
(四)本計畫所需經費倘遇限制辦理活動之政策及天災、地震、颱風、疫情、停電、罷工等不可抗力或非可歸責於本臺之因素,本臺保留修改、變更、活動解釋及取消活動之權利,若有相關異動將會公告於網站,恕不另行通知。
(五)參加者提供的個人資料僅供活動目的、聯繫與辦理保險使用,可依中華民國「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就個人資料行使以下權利:(1)請求查詢或閱覽。(2)製給複製本。(3)請求補充或更正。(4)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及利用。(5)請求刪除。關於個資法處理請洽個人資料保護法網站查詢: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I0050021。